翻译是一个考验语法能力的题型,在一句话中考生们可能会遇到各种语法考点,想要翻译得通顺,我们就要对句子结构分析透彻。
在这个分析的过程中,考生们首先要做的不是找到各个成分,而是将一个很长的、不可读的句子断为可读的长短。最简单的办法是利用句中的标点符号,但是有些句子,例如例1 则无法用标点来断句,这时候我们就要利用连词。
例1:The company, a major energy supplier in New England, provoked justified outrage in Vermont last week when it announced it was reneging on a longstanding commitment to abide by the state’s strict nuclear regulations.(2012 年 Text2)
在例1中我们能找到从属连词when,因此由此可以将句子断为句①“The company, a major energy supplier in New England, provoked justified outrage in Vermont last week”和句②“when it announced it was reneging on a longstanding commitment to abide by the state’s strict nuclear regulations.”两部分。如果还觉得句子长,我们可以利用各种介词,例如in、to等等来继续断句。
断好后,我们则开始分析句子结构。在分析结构时考生们首先要找的句子的谓语部分,因为它是句子的核心,是判断其他成分的帮手。判断谓语的方式很简单,利用“时态”“语态”和“情态”即可判断,换句话说,只要一个动词有时态、被动语态和情态动词连用这三方面的变化即为谓语,所以句①的谓语是provoked。
谓语之前的名词性成分是主语,是谓语这个动作的发出者。句①的主语是the company。宾语为谓语后面的名词性成分,是动作的承受者,在句①中是outrage。所以句①的主干部分就是The company provoked outrage.
除了主干成分,翻译中的句子还会有修饰成分,也就是定语、状语、同位语和补语。定语是修饰名词性成分的形容词性成分。在句①中justified这个词是过去分词做后置定语修饰outrage。状语是表示动作或者事物的状态的,可以修饰整句话。常见的状语有时间、地点、原因、结果、目的、条件、让步、方式和比较状语。句①中“in Vermont last week”是表示时间和地点的,所以是时间状语和地点状语。同位语是解释说明名词用的,通常用同位语从句或者插入语的形式出现。“, a major energy supplier in New England, ”是前后都有逗号的插入语,在句中做同位语解释说明company的地位作用。
在句②中出现了两个谓语announced和 was,很明显句②中应该有两句话,因为英语中每句话只会有一个谓语。那么这两句话之间的连词在哪里呢?如果是并列连词,那么这个连词是不可以省略的,很显然这个连词不是并列连词,因此我们可以知道这里省略了一个从属连词。什么从句的从属连词能省略呢?只有that引导的宾语从句和当关系代词在定语从句当中做宾语这两种情况。定语从句之前的先行词是名词,宾语从句则跟在及物动词或者介词之后,所以“it announced”和“it was”这两个主谓之间只会是主句和宾语从句的关系,完整应是“when it announced that it was...”分析完这一点之后我们能发现when引导的从句的谓语是announced,主语是it,宾语是“it was...”这个宾语从句,我们称为句③。句③的谓语为“was reneging on”,主语为it,“a commitment”是宾语,longstanding是定语修饰commitment,“to abide by the state’s strict nuclear regulations.”是to do不定式做定语修饰commitment。
在分析好各个成分之后,我们要根据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将它们按照汉语习惯重新排列组合。注意一点,一般情况下时间和地点状语放在句首或句末翻译。
最终,整句翻译应为“在新英格兰地区,一家作为主要能源供应商的公司在上周声称将不会兑现长期遵守国家严格的核能法规的承诺,这在佛蒙特州激起了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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